水泥助磨剂使用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 2024-08-06
水泥助磨剂使用管理办法
1、为确保助磨剂稳定掺入,使用助磨剂前应对生产现场加装应有设备,便于助磨剂使用观察和测量,防范质量风险的发生。
2、助磨剂加入前先要把桶内物料搅拌均匀,加入方式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明确。
3、下达助磨剂掺量比例时,必须开具书面质量通知单,生产单位要进行签收。
4、每两小时对实际流量进行检查,每班对流量进行校准,检查与校准均要做好记录。
5、如因各种原因不能保证助磨剂精准加入,生产单位应立即联系质量部门对水泥生产配比作及时调整。
6、助磨剂在加入过程中不能中断,磨机产量变化后要及时调整助磨剂的掺入量并做好记录;入磨物料不得断料,磨机停机后要及时停止助磨剂的加入;助磨剂计量控制必须接入中央控制室与DCS设置联锁自动控制。
7、助磨剂同生产原材料一并纳入大宗原材料管理,根据各水泥产量和助磨剂消耗情况,做好盘点与使用效果分析。
8、助磨剂计量泵选型适宜,专人负责、定期标定(每班校对2~3次)。计量泵的型号、规格、安装位置准确无误,确保助磨剂精准、有效加入,防范水泥质量风险,各公司应制订配套考核办法。